很多的朋友都知道所购买的车险里面,有垫付交通事故医疗费这项服务,但是往往不清楚这项服务怎么样才能使用、能够有多少的垫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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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医药费垫付几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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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医药费由谁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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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不垫付费用时怎么办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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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向保险公司申请应急医疗费
交强险医疗费限额是1.8万元,因此垫付的最高金额是1.8万元,保险公司有在保险赔偿限额内先行垫付的责任。
一般在伤者伤情严重,需要较大数额医疗费时,在预估医疗费可能会远远超过1.8万,且被保险人有责时,才会根据实际情况垫付,则保险公司会同意垫付1.8万元。若预估医疗费不会超过1.8万,则视情况垫付5000-8000元。
保险公司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书、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车祸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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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问题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