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一男子“二次酒驾”被罚

时事   2024-11-01 17:27   山东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交警反复强调

但总有人屡教不改

第一次酒驾被查处后

不仅没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喝了酒仍抱有侥幸心理

铤而走险“二次酒驾”

结果把自己“喝进了”拘留所


案例:

         
      2024年9月15日21时55分许,临清交警大队康庄中队执勤民警在魏康路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例行对一辆车牌号为鲁P25***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民警与该车驾驶人付某交谈时发现其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6mg/100m1。民警依法提取付某的静脉血,经检验,其血液内酒精结果为103.1mg/100ml。当民警对其身份信息进行确认时,发现付某于2022年1月曾因酒驾被处罚过。
       此次,付某已构成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付某被处7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面对处罚,付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非常后悔,但为时已晚,屡次侥幸终究难逃法律严惩。

在多长时间内被第二次被查到酒驾
算“二次酒驾”?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
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
第二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
均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次酒驾”

采取什么处罚措施?

法律链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临清交警提醒:
“醉”与“罪”相连
“驾”与“家”同重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切忌任性而为之
时刻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编辑:yyq
审核:xm

来源:临清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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