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费用的支付过程中
我们常常会听到
“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这几个术语
它们有什么区别?
今天来给大家科普一下
医保统筹支付
医保统筹支付指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统筹支付包含基本支付和大额支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统筹支付包含基本支付和大病支付。
使用医保统筹支付,需要达到医保统筹地区起付线标准。
具体标准,根据交的医保类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以及医院级别的不同,所对应的标准均有所不同。
个人自付
指在医保目录范围内,需要由患者负担的医疗费金额。这部分费用可先由医保个人账户内的余额进行支付,不够的部分再用现金等方式支付。
个人自费
指在医保范围外的药品、项目等,由参保人员全额支付,不能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的资金支付。例如一些未纳入医保的自费药物、自费诊疗、自费服务等。
举个例子
例如,小张在医院住院看病,总花费4500元,其中纳入医保目录的医疗费用4200元,医保报销3600元,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300元。
个人自费就是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300元;
个人自付是医保目录内经医保报销后,需要自己支付的费用,即4200元 - 3600元 = 600元。
简单来说
医保统筹支付和自付支付,对象都是在医保范围内的项目。“个人自付”就是本次结算中属于基本医保范围内,由个人负担的部分。
“个人自费”指的是不属于基本医保范围的,由个人全额支付的费用。
信息转自:贵惠保、中国医疗保险
主办单位:澜沧县医疗保障局
投稿邮箱:lcxylbzjxc@126.com
联系电话:0879-3054568
责编:周丽华
监制:胡庆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