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一女子因车祸受伤输血,因24年多次无偿献血,血站报销5180。
不料,保险公司认为该费用已报销,拒绝赔偿输血费用,女子不服,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可一审二审三审结果都令人唏嘘!
2018年1月4日,袁大姐开车行驶在高速路上,可突然之间一声巨响,后车因为未保留足够安全距离,撞上了袁大姐的车。
虽然袁大姐与后车都遭到了严重损坏,不过好在两位司机并没有受伤,他们将车辆停放到应急车道后,便拨打了救援电话等待救援。
可令人没想到的是,在等待救援期间,可怕的交通事故再一次降临。
文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因为躲闪不及径直撞上了救援车辆,还有在路边等待的袁大姐。
一瞬间,袁大姐便失去了意识,等到她再次睁开眼睛时,已经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
虽然袁大姐伤的很重,不过好在抢救及时,最终还是捡回了一条命。
而这个时候,袁大姐多年的付出也得到了回报,原来,她平时经常在献血站献血,所以献血委员办公室为袁大姐报销了5180元的输血费。
后来交警大队认定,驾驶客车的文某承担全部责任,法院判决文某赔偿袁大姐各项损失35万余元。
因为文某买了保险,所以这笔钱最终需要由保险公司来出,扣除掉报销公司垫付的14万多医药费,还需赔偿的21万余元。
但袁大姐对于这样的判决并不认同,因为这里面并没有加上自己的输血费用。
作为一名献血者,袁大姐曾经多次无偿献血,所以才会由相关单位为其报销了5180元,袁大姐认为这是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而不能因为有人报销,就拒绝赔付这笔款项。
最终袁大姐选择上诉维护自己的权益,2019年,法院对该案做出了判决,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驳回上诉请求,但增加了部分医疗费用和伙食费等,将原本判定的赔偿21万改判为24万。
尽管如此,袁大姐还是非常郁闷,自己明明是无偿献血的热心人,如今却要自己为这笔钱来埋单。
思考再三后,袁大姐再次向贵州省高院提起上诉,省高院经过审核后同意了袁大姐的再审请求,并制定遵义中级法院进行再审。
2020年6月,法院对做出了最终判决,增加了袁大姐的医疗费等共计1.3万,但对于袁大姐要求的输血费用赔偿,法院再次予以驳回。
虽然从表面上来看,两次上诉后,袁大姐获得的赔偿已经远远超过了5180的输血费,可袁大姐仍然解不开心结。
钱是增多了,可两次被驳回诉讼也仿佛是在说自己无理取闹。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袁大姐这次找上了检察院,希望检察院能够进行监督。
而检察院在调查了事件经过后,最终向贵州省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院在调查后发现,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献血者在接受相关部门报销后,还能否接受肇事者补偿。
但贵州省检察院认为,该判决过于机械的使用了填平原则,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会对社会上的献血群众造成不良影响。
于是,2022年8月,该检察院当庭表示抗诉,并表达了相关意见,但保险公司对此也有意见,在袁大姐前两次的上诉中,他们已经多赔偿了不少的钱。
现在还要求赔偿书学费,这不纯纯的进行敲诈吗。
后来这件事又经历了一年多的商讨,最终于2023年9月进行最终判决,法院认定袁大姐被报销的5180元,是国家对于献血者的鼓励和肯定,与侵权损害赔偿不能一概而论,所以保险公司应当赔偿输血费用。
这件事曝出以后,网友们的观点也是各不相同,有人认为保险公司多赔偿的几万元,事实上已经补上了输血费的钱,而且还多出不少。
袁大姐这样一再纠缠,就是想要多讹保险公司赔偿费。
但也有人认为,作为一名经常献血的人,袁大姐只是想要一个名分,所以她并没有错。
那么对于这件事情,你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