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公安局
关于征集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有序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众健康权益,进一步加强肉制品领域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从即日起,蓬溪县公安局面向全社会征集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违法犯罪线索征集范围
(一)肉类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违反食品安全标准,添加非食用物质(药品),或者农兽药残留超标,超限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违规使用鸡、鸭等肉类冒充牛羊肉,或者使用未切除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糟头肉”等劣质材料生产加工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等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线索。
(四)未经许可从事生猪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化合物,以及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线索。
(五)其他涉及假劣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并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举报内容尽可能客观准确、真实可靠,对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事实等要素要明确真实。同时对检举、揭发、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要有真实性、时效性,不得虚构、夸大或扭曲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线索举报保护措施
蓬溪县公安局将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做好线索核查工作,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隐私与人身安全。对泄漏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严惩不贷。
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一)举报电话
蓬溪县公安局0825-110
蓬溪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0825-5428409
(二)邮寄地址
蓬溪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地址:蓬溪县普安街道普宁路2号
邮编:629100
蓬溪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14日
来源:蓬溪县公安局
编辑:陈希|审核:唐华|监制:王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