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遮镇关于终止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中心(队)、县派驻镇各单位及各学校:
根据当前气象、水文预报,台风“摩羯”残留云系带来的影响持续减弱,强降雨过程影响基本结束,河道水位逐步回落,经会商研判,勐遮镇人民政府决定于2024年9月12日12时终止防汛III级应急响应。
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保持戒备状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强化监测预警,继续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密切关注雨水汛情,及时组织会商研判,持续压实压细防汛责任,严密防范各类次生灾害,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措施,做好后续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勐遮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编审 | 岩温扁龙 陈超
主编 | 戴镇宇
编辑 | 黎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