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部署,要求“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要立足职能职责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以担当尽责的实际行动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保证公权力不被滥用,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举措。国家治理的关键是治权。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权力运行的基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不关进笼子,公权力就会被滥用。”《决定》着眼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肩负的使命任务,明确要求“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这一部署既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安排一脉相承,又同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相衔接,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必将有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持之以恒推动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实践充分证明,只有抓好落实,才能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纪检监察机关要领会好改革意图,把握准改革指向,深化对权力运行规律的认识,在推动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上不断探索创新。要推动完善权力配置机制,做到权责法定,依法配置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明晰权力边界,严格职责权限。要推动完善用权公开机制,做到权责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权力运行过程的留痕、查询、追溯机制。要推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做到权责统一,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要推动完善监督协调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统一、相互协调,构建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