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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联组会议召开,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贯彻实施《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情况,围绕“城市管理执法”“市政设施管理”“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以及“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等九个方面进行了专题询问。县政府副县长黄兵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应询。黄兵代表县人民政府作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树牢“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法治意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着力提高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峨山实际及时制定《条例》实施办法,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执法监管,丰富城市各类功能,整体推进“产城人”融合发展,多措并举抓好《条例》的宣传工作,切实保障《条例》的贯彻执行。要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通过打牢思想基础、压实管理责任、完善设施建设、强化制度保障、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推动询问成果有效转化。
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部分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全媒体记者:沈菲 赵小平
编辑:普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