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记者从玉溪市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峨山县专场上获悉,近年来,峨山县在探索引导村民相对集中居住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
自去年6月以来,峨山县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性改革,相继在岔河乡、塔甸镇2个乡镇开展引导村民相对集中居住试点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在试点中,重点解决了4个关键问题。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通过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等方式解决集中居住区建设用地441.9亩,解决了集中居住区“地”从哪里来的问题。
明确整村搬迁、零星搬迁两种模式,规定户籍在本乡镇且拥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村民,均可提出到集中居住区建房申请且保留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资格和权益不变,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村民搬迁到集中居住区,解决了集中居住区“人”从哪里来的问题。
由县级统筹各类项目资金,优先用于集中居住点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在土地增减挂钩收益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支持集中居住区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形成“政府投入+农户自筹+金融支持”的多元化投资模式,解决了集中居住区“钱”从哪里来的问题。
制定出台《峨山县引导村民相对集中居住的指导意见》,成立乡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将集中居住区宅基地确权在联合总社名下,由本乡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成员共有使用权,探索跨村使用宅基地的合法路径,解决了集中居住区宅基地管理“合法”的问题。
据介绍,目前,峨山县正在积极推进的岔河乡集镇和塔甸镇小草海、亚尼3个试点,已取得实效。下一步,峨山县将认真总结岔河乡、塔甸镇引导村民相对集中居住经验做法,通过地灾避让搬迁一批、生态脆弱搬迁一批、人口较少村庄搬迁一批、鼓励自建搬迁一批等方式,在每个乡镇(街道)规划建设一至两个布局合理、用地集约、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的集中居住点。另外,在抓好集中居住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全力推进以产业带就业,努力实现村民在“家门口”就业,让群众“搬得下来、住得下来”。
编辑:普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