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李街道综合执法保障中心以坚决的态度、迅速的行动、有力的措施,对辖区某村居小区11处违规改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10月底,彭李街道综合执法保障中心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辖区某村居居民擅自将车库“窗改门”,既影响居民居住安全,又破坏城市容貌。中心于第一时间联合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社区、村居、物业对相关居民进行了法律宣传,11月1日,在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律支持协助下向相关11户居民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接到通知后,三天内自行整改,恢复车库原貌。
11月5日拆除当天清晨6点30分,街道综合执法保障中心全员到岗,做好拆除现场各项秩序保障工作,按照执法程序顺利开展拆除,并嘱咐现场施工人员做足防护措施,注意施工安全,确保降噪降尘,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群众的打扰。此次拆除共出动社区、执法及辅助人员60余人次,拆除工人10余人,车库11处违规改建被顺利拆除并恢复原貌。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违法建设不仅破坏城市规划的完整性和严肃性,也损害了公众的利益和城市的形象,给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同时,违建的存在也破坏了城市的美观和秩序,与我们追求的宜居环境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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