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 新疆托克逊、宁夏平罗案例分享

时事   2024-11-06 17:04   北京  

2023年8月9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领域风险隐患。按照方案部署:“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力,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部门、各地区、各相关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取得阶段成效,共关停燃气经营企业2210家、充装企业95家,查处“黑窝点”1206处,查封处置“黑气瓶”5.89万支。为加强执法案例曝光、强化震慑作用,将在本专栏陆续发布各地典型执法案例。




新疆托克逊查处一公司设备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案




2024年3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对该县某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安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设备区存在调压撬无超压自动切断装置、CNG(压缩天然气)储罐无超限报警装置等重大安全隐患及一般安全隐患问题。

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托克逊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八条规定,对该能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宁夏平罗查处一公司破坏燃气设施案




2024年4月30日,宁夏某建工集团在石嘴山市平罗县一小区实施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过程中,因施工措施不到位,在沟槽回填时造成该小区燃气管道损坏,导致燃气泄漏。在相关单位的配合下,该公司及时修复破损管道,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次生危害,但造成该小区3774户居民、211户商业用户及1户公服用户(幼儿园)停气,影响恶劣。

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平罗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王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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