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政务   2024-11-01 15:44   江苏  

泰州市海陵区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空缺岗位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海陵区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全年)》《泰州市海陵区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空缺岗位公告》规定和笔试成绩,相关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确定(详见附件),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5日(8:30-12:00,14:00-16:30)。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会议室(泰州市海陵区税务桥西街18号)。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泰州市海陵区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好个人信息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学校要求网签毕业生就业协议的,须提交本人姓名与是否签约的网页截图);

其他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下载);非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好个人信息未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学校要求网签毕业生就业协议的,须提交本人姓名与未签约的网页截图)以及档案托管证明;

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①住培合格证(2024年毕业生和“同等对待对象”,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或住培基地出具的住培证明,取得住培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报考人员报考时须提供住培合格证);②医师资格证书;

5.社会在职人员、已签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证明,如不能提供,须在《报名表》备注栏签名承诺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

6.招聘岗位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支援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服务鉴定书》;退役后1年内的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须提供应征入伍服役及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2.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资格复审时发放的面试通知书。

4.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zhl.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的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

1.泰州市海陵区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空缺岗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委托书

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日

来源 | 中国海陵网

编辑 | 郁星雨

审核 | 沈雁秋

审发 | 晏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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