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和《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市府办函〔2024〕57号)要求,促进我市智能家居消费,制定本实施指引。
补贴范围
对补贴对象的要求
活动管理要求
补贴标准
补贴形式及活动周期
补贴形式
活动周期
参与方式
线上参与方式:登录京东、淘宝、抖音、美团、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搜索关键词“深圳以旧换新”即可参与。(“智能家居消费补贴”板块将于近期上线) 线下参与方式:登录“云闪付”平台即可查询参与补贴的线下门店并领券前往相应门店参与。(“智能家居消费补贴”板块将于近期上线)
实施流程
消费者校验补贴资格进行消费
消费者通过申报平台校验补贴资格,在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线上网店或线下门店购买符合条件的产品,通过申报平台完成支付。销售企业或平台企业垫付补贴资金,实现消费者享受“立减”补贴。
平台企业提供交易及支付数据
平台企业向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供活动期间所有交易记录、支付记录、消费者信息等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同时为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提供交易和支付数据查询、导出服务,便于销售企业掌握交易及补贴情况。
市区商务局进行审核拨款
市商务局对电商平台的线上交易产品补贴进行审核发放;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开票法人企业注册地原则对本辖区企业线下交易产品补贴进行审核发放。参与企业根据上个月销售规模和垫付资金情况,经发放补贴的商务部门确认后,可申请预拨部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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