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井乡人民政府关于《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文摘   2024-12-12 16:40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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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透明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乡人民政府举行了《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情况和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是否科学、合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上午8:30在酒井乡人民政府大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2024年9月4日,酒井乡人民政府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构成、产生方式,参会报名方法等相关内容。

(二)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2024年10月21日,酒井乡人民政府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决策发言人名单等事项。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2024年10月21日,酒井乡人民政府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本次听证会的参会人员由以下成员组成:

(一)听证主持人

单祖康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二)决策发言人

李  平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三)听证监察人

刀荣盛  酒井司法所所长

(四)听证记录人

罗  凡  乡党政综合办副主任

(五)听证代表

黎小春  乡党委书记

李    平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诗敏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文强  乡党委副书记

辛高民  乡党委副书记(挂职)、驻村工作队队长

余   川  乡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

鲁娅玲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   幸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王华坚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志辉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单祖康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田尉宏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酒井派出所所长

赵   华  酒房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钟海生  岩因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刀文华  勐根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江   福  勐根茶场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石金秀  税房村党总支书记

彭玉明  税房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李阿药  乡完小负责人

(六)听证旁听人

彭佳佳  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武晓东  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陶   蓉  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罗   凡  乡党政综合办副主任

苏   璇  乡基层党建办主任

鲁志慧  乡经济发展办主任

罗忍之  乡平安法治办主任

苏赟鑫  酒井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王应东  酒井乡卫生院院长

杨   迎  酒井自然资源所所长

赵   庆  酒井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五、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实到的26名听证代表听取了《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汇报,一致同意通过听证,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主要意见建议如下:

(一)调整划定的停车场位置。

拟采纳情况:已采纳,结合酒井乡发展需求,对停车场的规模及位置进行调整修改。

(二)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核实修改。

拟采纳情况:已采纳,已核实酒井乡涉及的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三)规划文本中数据需与县库数据保持一致。

拟采纳情况:已采纳,上位规划数据与澜沧县数据库保持一致。

(四)酒井乡目前已未设置中学,在规划中修改学校的陈述及规划。

拟采纳情况:已采纳,已修改对学校部分陈述。

(五)区域整体布局需调整优化。

拟采纳情况:已采纳,结合酒井乡实际,重新优化设计区域整体布局。

(六)乡集镇燃气设施发展天然气与实际不符。

拟采纳情况:已采纳,根据酒井乡集镇发展实际规划扩大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普及。

(七)我乡为哈尼族乡,规划中“拉祜风情”定位不准确。

拟采纳情况:已采纳,已修改酒井乡规划定位。

六、听证主持人总结

听证会代表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规划内容进行了质询,并发表了个人意见和建议,听证决策发言人及规划编制单位就听证代表的发言内容和有关情况进行了答辩。根据听证会代表的听证意见表、听证会会议记录,听证会代表一致同意《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酒井乡人民政府将本着充分尊重公众意见的原则,对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吸纳,进一步对《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报批程序。

 

 

酒井哈尼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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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方 | 酒井乡党委

编    辑 | 周   辰

责    编 | 陈   幸

监    制 | 黎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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