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地铁分布式光伏发电合作经营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建设规模:
本项目光伏系统总容量为31.81MWp,建筑总平面面积(m2)为:33.63万㎡【含屋顶/(空地)面积】(其中一期光伏系统总容量约为27.44MWp,建筑平面面积约:28.46万㎡,二期光伏系统总容量约为4.37MWp,建筑平面面积约:5.17万㎡),共采用550Wp单晶硅光伏组件,总投资约为:16429万元(其中一期光伏系统总投资约为13886万元,二期光伏系统总投资约为2543万元)。
标段合同估算价:1642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中标人应在昆明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项目。中标人利用招标人提供的昆明地铁1、2、3、4、5、6号线车辆段、停车场、110kV主变电所、35kV区间变电所涉及的可利用闲置屋顶及局部空地和绿化带等规划、设计、建设光伏发电站及其配套设施,根据可研报告,本项目规划建设并实施供电服务方式提供计划总装机容量为31.817MWp的发电设施建设,包括综合能源管控平台搭建。
(2)规划建设方式:本项目的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与昆明地铁各运营主体签订能源管理协议,中标人通过建设昆明轨道交通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后,销售光伏发电电量,产生收益。昆明地铁从2024年1月起用电价格采用市场化交易,取消了峰1时段电费、峰时段电费、平时段电费、谷时段电费统计电量电费,2024年1月-8月平均代理购电用户电价(含税)为:0.416440元/千瓦时,其中1月代理购电用户电价最高(0.467644元/千瓦时),7月代理购电用户电价最低(0.348517 元/千瓦时)。本项目光伏售电电价以当月云南电网公司电费通知单中代理购电用户电价(代购+输配+线损+基金及附加+居民农业损益)为准并做一定的下浮,确保运营光伏用电总成本不高于原云南电网用电成本。中标单位向各运营主体单位收取光伏发电费用,按月计费(具体以签订的能源管理协议为准)。中标方负责筹资并实施规划、设计、报批报建、工程建设、建成后并网及并网所需合规性程序、经营期间的运营维护。规划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之配套的土建工程、太阳能电池板、支架、逆变设备、汇流箱、高低压设备、输电线路、计量设备、监控保护设备等设施,并完成工程验收,达到正常使用、运营条件。具体合作模式、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及工作范围以双方协议中共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3)项目建成后绿证、CCER等绿电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中标投资方负责相关手续办理。
(4)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监管企业以公开方式择优确定资源、资产经营合作方有关事宜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87号)要求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入场开展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工作,项目备案、立项、可研、报批、尽调等相关前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为确保合作方资质、实力满足合作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应予以配合,并提前准备相关资料。招标人已通过公开方式选定了本项目可研编制单位、法律尽调单位、财务尽调单位,可研编制费用及尽调费用均由本项目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须按照上述项目招采文件约定的合同条款执行并支付费用。如中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接受尽调,相关费用由联合体内部自行协商,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昆明市轨道交通分布式光伏项目分别建设于1、2、3、4、5、6号线车辆段、停车场、110kV主变电所、35kV区间变电所、高架车站。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出资方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之一,牵头方必须在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具备1个光伏项目建设或运营业绩,且必须作为本项目建设方或运营方,并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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