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文章刊登于1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2版
“经查,邹某某在小麦保险理赔过程中,不存在截留群众理赔金的情况,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现予以公开澄清……”日前,江苏省灌云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村干部邹某某澄清正名。
此前,灌云县纪委监委接到信访举报,反映邹某某截留村民小麦保险理赔款的问题。针对信访举报的内容,该县纪委监委随即成立核查组进行核查,经核查发现反映问题不实,按照澄清正名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了澄清正名工作。
灌云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惩治诬告陷害与做好澄清正名并重,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稳妥有序开展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持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2024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先后为20名党员干部、2个党组织澄清正名,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信号。
实际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按照“谁承办、谁反馈、谁澄清”的原则,要求承办部门对调查反映不实的信访事项,既要反馈调查结论,又要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构建起“受理+核查+反馈+澄清+回访”全链条工作闭环。
为提升澄清正名工作质效,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审批权限和实施流程,细化澄清正名范围、澄清程序和实施方式,建立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共同参与的联合审查评估工作机制,“一案一策”制定个性化澄清方案,灵活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予以澄清正名,确保澄清正名工作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精准高效。同时,认真开展跟踪回访激励工作,及时了解澄清正名对象的思想认识变化、工作表现等情况,找准心结、悉心疏导,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卸包袱、解心结、添干劲。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澄清正名工作长效机制,持续跟踪问效,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努力让想干事、会干事的干部能干事、干成事。”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