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一叶总关情,小案件关乎大民生。近日,鸡冠区人民法院红星法庭经过不懈努力,成功化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多次“背靠背”调解分散矛盾、“面对面”调解凝聚共识,最终在法庭终结前调解成功,当庭给付,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真正实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
2024年3月24日,原告王某在被告家具厂订购了全屋定制安装衣柜、鞋柜等。在5月3日进屋施工时,安装人员在屋内发生意外,导致原告内心有抵触心理,认为房屋有所贬值。在与被告家具厂多次协商沟通无果后,诉至鸡冠区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了解案情,为快速化解双方之间矛盾,积极组织当事人庭前调解,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出发对当事人进行耐心释法与劝导。
本着“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背后有情有义”的理念,承办法官认为“一纸判决”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的诉求和内心的矛盾,于是通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沟通,最终被告同意给原告一部分补偿,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了,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下一步,红星法庭持续积极践行为民宗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桥枫经验”,秉承“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通过法理、事理、情理三理并茂的方式在当事人之间架起法治桥梁,将调解贯穿案件全过程,力求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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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一校:孙丽丽
二审二校:张 媛
三审三校:黄一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