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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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医学院是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广东省临床医学专业 5+3 一体化(本硕连读)培养的首家医学院校,广东省高水平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高校。
汕头大学医学院设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 3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向社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现有 3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 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5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 个专业学位,3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 1 个国家级重点学科,4 个省级重点学科;临床医学学科自 2012 年起连续 12 年进入 ESI 全球前 1%,2023 年 3 月进入前 3‰ 行列,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等 3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前 1%。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等 3 个学科进入 2023 中国大学一流学科排行榜。
学院拥有 6 所直属附属医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精神卫生中心、附属肿瘤医院、汕头国际眼科中心、口腔医院)和 8 所临床学院(深圳儿科临床学院、罗湖临床学院、粤北临床学院、龙岗妇幼临床学院、北大深圳临床学院、梅州临床学院、龙岗临床学院、龙岗三院临床学院),其中第一附属医院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广东省高水平临床医学院首批重点建设单位,是全国首批国家级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级全科医师临床(粤东)培训基地。另有 2 所直属化附属医院、6 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和 14 所教学医院。
为全面推进学科发展战略,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医学院于 2019 年启动科研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由李嘉诚基金会捐资,总投资额达 5 亿元。新科研中心将成为我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工作平台,为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普通型博士后
师资型博士后(临床、基础)
创新型博士后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生物学、公共卫生、护理学、化学及其他医学相关交叉学科专业
附博士后导师名录:
请点击下载《汕头大学医学院博士后导师名单-2025年》查看
三、基本应聘条件
1. 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
2. 年龄一般在 35 周岁及以下;
3. 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 3 年,或具有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4. 身心健康,可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 进站业绩条件:
(1)申请普通型博士后的,近五年内发表 1 篇 SCI 论文。
(2)申请成为临床师资型博士后的,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较强的临床实践专门化技能,且近五年内发表 1 篇中科院小类二区 SCI 论文。
(3)申请成为基础师资型博士后的,近五年内发表 1 篇中科院小类一区 SCI 论文或 2 篇中科院小类二区 SCI 论文。
(4)申请成为创新型博士后的,近五年内在 Cell、Nature、Science、JAMA、Lancet、NEJM、BMJ、CA Cancer J Clin 及其旗下各学科领域 TOP1 子刊(不含综述类期刊)或本学科专业领域 TOP1 期刊发表论文。
在站 2 年间,普通型博士后年薪36 万元起,师资型博士后年薪48 万元起,创新型博士后年薪60 万元起;
科研成果超额部分按照规定另行奖励,上不封顶;
职称评审可享受博士后特殊通道;
业绩优秀者在站期间可提前签订留校(含附属医院)意向协议;
各附属医院从事临床学科研究的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同时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正常在站期间,博士后根据业绩情况可晋升高级别博士后,并享受相应待遇;
在站期间入住院内公寓或享受住房补贴;
享受汕头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服务。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博士学位证书及学术科研清单一起投递到丁香人才网。
有意愿到各附属医院从事博士后工作的应聘人员可直接联系附属医院。
0754-88900465(宋老师)
0754-88900466(黄老师)
(1)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联系人:徐老师、余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754-88322377
(2)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754-88915795
(3)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54-88599419
(4)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人:陈老师 李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754-82904574
(5)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联系人:翁老师、冯老师
联系电话:0754-88393566
(6)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医院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754-86501603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地方或学院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图片来源:汕头大学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