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带着派派到镇里公园遛娃,走在池塘边上,看着满地的蝌蚪尸体,我很想问问自己,自诩万物之灵的人类,真的是万物之灵吗?就像是我们总以为自己的器官里面,最重要最不可或缺最最可能承载着我们灵魂的,是大脑,可这个观点,是大脑告诉我们的呀!最近的一两个月,我经常会带娃去镇里的公园溜达,那里占地面积广,能比较完美地消耗小朋友的旺盛精力。
大概一个月前,就经常能见到年轻母亲带着孩子,提着小桶、拿着网兜,在那个大池塘(我认为称之为湖也不过分,面积很大很大)旁边捞啊捞。
经常捞的满满一桶蝌蚪,多到我这样没有密集恐惧症的人,看了都会觉得不太舒服。那些小朋友们看到这一桶蝌蚪,就像是满载而归的猎人,看着自己的猎物无比自豪,甚至还要彼此之间攀比:我看着那满桶的蝌蚪,很好奇这些母子在新鲜劲过去之后,会如何处理,母亲过完捞蝌蚪的瘾、孩子过完看蝌蚪的瘾之后,等待蝌蚪群们的会是什么样的明天呢?还没等我走完那段小路,就看到了蝌蚪们的未来:在一两个小时内,他们会被倒在池塘边石头路上,运气好的当场被踩死,运气不好的会被晒成脱水蝌蚪干…不过无论死法如何,他们的结局是一模一样的:被人类的鞋底压缩成黑色的地毯,石头缝里的血肉被蚊虫啃食殆尽,最终变成石头路上浅浅的深色痕迹,就像一小撮泥土。人类自己告诉自己,我是万物之灵,蝌蚪作为万物之一,认可吗?如果我是蝌蚪,我会觉得人类是蝌蚪族群召唤出的恶魔。不过这种跨越了巨大物种层次的生命体,往往是不带情感的,即使被召唤出来,他们的任何做法都是一时之好恶…就比如说,一些蚂蚁因为走的队列队形特别整齐,吸引了我家派派的注意力,然后就被践踏、被手捻、被棍戳…
派派是为了帮某个小蚂蚁复仇或者完成什么目的?不会的,只是一时之好恶而已。一些脑子不好使或者心眼特别狠毒的蝌蚪,在池塘边通过特别的舞步或者队列队形之类的召唤仪式,吸引了恶魔的注意,然后成功“召唤”了带着网兜的人类…而人类的捕杀也没有任何目的,全靠一时之好恶来决定当时的做法,当时善良的人会选择抓来之后放生,不太善良之人会选择抓来后倒掉…也许这些反派蝌蚪群的目的,就是为了借恶魔之手排除异己,在自己完成召唤仪式后,就躲到了池塘深处,直到凛冬来临…
离开蝌蚪地毯后,我们见到池塘边有一个塑料小桶,里面有两三只小鱼,最多也就大拇指大小,因为小桶旁边没什么人,我庆幸这几条小鱼没有遭到虐杀。让派派看了两眼之后,也没有太大的吸引力,我想趁着桶的主人没在,把这几条小鱼放生,也算是一点点缘分,稍微减少一点万物之灵的罪孽。倒了之后,在我七八米之外,一个三十出头的男的问我:你干什么呢?看来鱼是他家的,他在给他儿子看鱼,可惜因为摸了会儿鱼没看好,被我给放生了。我说:哦!我把鱼放了,不然它们会死的。人世间和动物世界一模一样,我以万物之灵的角度怜悯小鱼小虾小蝌蚪等众生,我们又何尝不是众生之一呢?在人世间起起伏伏盲目地活着,盲目地吃饭睡觉、盲目地赚钱养家、盲目地结婚生子、做这一切是为了什么?很多摆脱低级趣味的高层次人类,他们之所以要寻找生命的意义,就是因为上面说的吃饭睡觉、赚钱养家、结婚生子这一切,在哲学层面都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但是,正因为没有意义,我们才要寻找意义;正因为没有目标,我们才要寻找目标。所以如果以后再有人问道:你人生的目标是什么或者你认为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的时候,我们可以大大方方地回答:我的人生目标就是寻找人生目标or我认为活着的意义就是寻找活着的意义。………………
位卑未敢忘忧国,事定犹须待阖棺。文中的我不一定是我,故事也不一定是真的,看个乐子。人生在世,要么写点儿别人愿意读的文字,要么做些值得别人写的事情,若能两者兼而有之,则此生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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