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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辛万苦通过考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却两次都因为在实习期内酒驾被吊销,这男子还真是英雄难过“酒”一关呀!
11月12日晚上,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组织警力在马街与法荫线交叉口设置检查点,开展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22时左右,在依法对一辆五菱面包车进行检查时,执勤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身上散发一股酒味,随即利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进行检测,结果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查,该驾驶人名叫杨某,现年47岁,阿岗镇人,其违法经历真是让人啼笑皆非!2020年4月,杨某考试合格,申领了第一本“C1”类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后,因饮酒后驾驶小型面包车被公安机关查获,被给予驾驶证记12分,并处罚款1950元的处罚。因为杨某的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按照规定,驾驶证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的需要注销,于是,杨某在取得驾驶证仅6个月便被注销驾驶资格。2024年3月,杨某通过考试,重新取得驾驶证,获得驾驶机动车的资格,然而仅8个月,即11月12日晚上,驾驶证依然在实习期内,又因为酒驾被民警查获,而这一次,杨某不但面临驾驶证再次被吊销,而且属于二次酒驾,等待他的还有拘留+罚款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民警提示,一次酒驾终身记录,千万不要心怀侥幸,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确保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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