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班
学术支持:中国行为法学会资产管理研究部、破融汇
《破产法》明确赋予了注册会计师对破产企业承担破产管理人实务的法定职能。在破产重整中,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担任管理人实施清产核资审计、开展管理人财务咨询、外部投资者并购财务咨询、债务人重组财务咨询、不良资产收购处置财税咨询等服务实现业务创新。本期“会计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业务高级培训班”以“破产清算会计、破产审计与涉税实务与重难点应对”为主要内容,解析注册会计师承担破产管理人实务操作面临的问题,以期提升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和道德操守,提高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的执业质量,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三、【参会对象】
破产管理人、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伙人以及相关专业人员;各类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负责清算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各相关咨询机构、资产管理公司、财务顾问公司等其他从事破产清算工作的机构;金融资产受让人;各中小房地产企业法务部、破产清算组成员;从事破产法教学与科研的专业人员
上课时间:2024年11月23-24日
上课地点:苏州市
学费:3600元(团报优惠),转发分享此课程或三人以上团报即可享受2600!线上线下同步学习,加入会员免费参加,团报优惠,也可安排讲师赴企业内训。
五、【主讲老师】
左北平,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江西分所所长。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破产管理人业务课题研究组组长,国际破产协会个人会员,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FIPA)。
陆华明,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江苏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江苏省注协破产管理人课题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智库专家、客座讲师。
赵恒志,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市律师协会财税法业务委员会主任,同时具备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证券从业资格
六、【主讲内容】
1. 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如何担任破产管理人
2. 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处理与财务报表编制实务
3. 破产重组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
4. 企业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税务处理与案例解析
5. 企业破产和解与破产重组纳税设计及涉税风险
6. 破产审计实务与重难点应对及法律风险防范
7. 集团型破产案件审计方法与审计策略
8. 企业破产清算审计报告的要点
八、【推荐办理年会员,全年课程免费学习】
1、个人会员9800元/年(全年课程免费现场或视频直播,不限次数限个人)
2、单位B级会员12000元/年,单位人员均可参加,共6个名额(一人听一次课减一个名额),一个课程最多用3个名额
3、单位A级会员20000元/年,单位人员均可参加,共13个名额,(一人听一次课减一个名额)一个课程最多用4个名额
4、单位贵宾会员34000元/年,单位人员均可参加,共27个名额(一人听一次课减一个名额),一个课程最多用5个名额
5、单位VIP会员会费15万元/年,单位人员均可参加,次数人数不限
11月法务课程安排:
咨询、报名联系人:孙老师
报名电话:15311438318同微信
编辑报名信息:单位+姓名+手机发送孙老师微信或短信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