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确定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辽学位〔2024〕10号)文件,我校被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持续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不断加强内涵建设,着力提升医学等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切实强化有组织科学研究,用心打造高层次人才队伍,大力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强力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创新发展。下一步,学校以被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为契机,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需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学校优势特色,对照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增列条件,聚焦内涵发展,履行建设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有力抓好立项建设任务的落实,向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建设目标迈进,加快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步伐,为建设教育强省和推进辽宁全面振兴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文 | 研究生学院
责任编辑 | 庞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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