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连云港市财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统筹资金调度,截至目前,共下达中央、省、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72亿元,编密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
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制定社会救助制度,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会同市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出台残疾人两项补贴、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社会救助工作做出制度性的安排,促进全市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认真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低保、特困、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积极做好困难群体补助发放工作。
根据《江苏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配合市民政局出台《市级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资金的使用和拨付程序,加强补助资金绩效管理。科学测算困难群众供养成本,对供养范围及标准进行核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连云港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