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打120电话的“三个重点告知”:
1.告知患者主要症状:拨打电话的人要用简短的语言,描述患者目前最主要、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可按“部位﹢不适症状﹢持续时间”三要素描述。如患者胸口痛10分钟;突然一边手脚无力半小时;头晕头痛半小时;两分钟前跌倒,头正在流血等,还可加上患者既往病史,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2.告知事发地详细地址:第一时间告知调度员现场的详细地址,如xxx区、xxx街、xxx号、xxx房。如果不知详细地址,可以将最近的路牌、公交站牌、标志性建筑等作为参照物告知调度员。
3.告知接车人电话:告知路边接应救护车人员的电话,条件允许的话,应提供另外一个电话号码备用。
打完电话,我们还可以做什么?
在拨打急救电话之后,急救人员到达之前,现场人员可以采取一些基本的急救措施,以挽救患者生命。事实上,哪怕你对医学知识毫无了解,也可以做到以下事情:
1.做到保持电话通畅:保持拨打“120”或接车人员的电话通畅,勿占线,急救人员随时会电话联系,询问现场情况。
2.做到有接车人员:接车人员要提前到最近路口接应,见到救护车后挥手示意,如遇光线较暗,可打开照明设备(如电筒、手机等)闪烁示意,以便医护人员尽快到达现场急救。
3.做到提前准备就医资料:患者家属可将患者的病历、医保卡、近期检查结果、常用药等备好一同带到医院,如过量服药、食物中毒等,应同时携带可疑物品。
4.做到及时自救互救:在等待救护车到来的时间,现场人员在120调度员或医务人员指导下可采取简单的急救措施。
什么时候建议拨打120?
1.心脏病突然发作,出现胸闷、胸痛、心慌、呼吸困难、大汗淋漓等症状
2.休克或晕厥,如面色苍白、意识模糊、冷汗、脉搏频弱、血压下降等
3.脑血管意外,突然出现昏迷、口角歪斜、偏瘫等;
4.大吐血、大咯血、大量便血等;
5.严重的呼吸困难或者窒息,如异物阻塞呼吸道、严重哮喘发作、慢阻肺急性发作;
6.各种急性中毒,如食物中毒、药物中毒等;
7.意外灾害,如溺水、触电、交通事故等,以及各种创伤等;
8.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情况,如严重烧伤、冻伤、中暑等。
如果观察患者没有出现以上严重情况,但是病情有继续恶化的倾向,也应当及时拨打120。
特别提醒!如果症状较轻或者不需要急救的病人,建议自行去医院,以免浪费宝贵的急救资源;不要骚扰和假报警,这样可能会使其他真正需要急救的病人错失救护的最佳时间。
注意:
先救人还是先打电话?对于非创伤性心脏、呼吸骤停(即病人失去知觉、呼吸停止)的,应先拨打120,再进行自救互救,条件允许的话,应一人拨打120,一人进行自救互救。
如遇到交通事故、火灾、存在安全隐患或纠纷等特殊情况时,应同时拨打“119”“110”等报警电话,呼叫相关人员协助处置。对所有呼叫无反应且无呼吸者,给予高质量心肺复苏(30:2),持续进行,直到急救人员到场。外伤大出血者给予压迫止血、包扎。所有昏迷者禁止喂药喂水。所有可疑头、颈椎、脊柱损伤者不要随意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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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何晓菊
乌当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