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一位老者早早便来到莲花县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着,他说要见王琴检察官,要当面感谢她。
见到王琴时,老人激动地上前握住王琴的手:“王检察官,太谢谢你了,那么用心,解决了我们家的困难。”这位老人是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的父亲。
事情要从这起交通肇事案说起,被害人严某某在交通事故中导致轻伤一级、伤残十级。
此案办结后,该事故的赔偿问题一直萦绕在王琴心中。
原来,此案的被害人严某某和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均是低保户、脱贫户,谢某某没有赔偿能力。
严某某因此次交通事故需要长期支付医疗费用,家中只有这位近70岁的老父亲照顾他,生活困难。
王琴多方走访,对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审查认定严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提请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对严某某开展联合救助。
最终,两级联动为严某某成功申请到4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严某某家庭在关键时期渡过难关。
一面锦旗,两行肯定。印着的“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是对检察工作的认可,更是对美好生活的殷殷期待。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能帮到你们就好,你和你儿子要好好生活,保重身体,相信日子会越来越好的。”王琴送别这位老人,感觉心里这份责任更重了。
莲花县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深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今年以来,开展司法救助共计7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9.6万元,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情。
来源:莲花检察(lianhuajiancha)
责编:林楚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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