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真“刑”!把功德箱当“提款箱”?

政务   2024-12-16 20:03   江西  


寺庙里的功德箱本是用于存放香客们捐赠的“香火钱”,但近期却有人专门将目光盯上了这清静之地,趁着庙中四下无人,竟薅起菩萨的“羊毛”,把功德箱当成了自己的“提款箱”。


犯罪嫌疑人贺某某无业没有收入,在莲花县一寺庙内成功盗取“功德箱”内的现金后,意识到偷“功德箱”来钱容易且不易被发现,心生歹念,连续作案六次,共盗窃寺庙“功德箱”内4000余元现金。



经查,贺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日前,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对贺某某决定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盗窃得来的钱财无论大小,都是不义之财,切勿心存侥幸而触碰法律的红线,任何违法行为终会难逃法律的制裁。




来源:莲花检察(ID:lianhuajiancha)
责编:张艳





欢迎广大群众通过以下方式
进行举报!



萍乡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线索举报方式公布

1

来信

将信访举报材料以信件的形式邮寄到检察机关。
来信请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观丰路99号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编:337000。


2

来访

到检察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
来访请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观丰路99号12309检察服务中心。


3

来电

拨打检察系统的举报电话或办公室电话反映问题。
电话举报请拨: 0799-12309、0799-6776077。



萍乡检察
《萍乡检察》将充分发挥平台的宣传展示、普法教育、接受监督、舆情应对、诉求引导、法律咨询等功能,全方位展现萍乡检察形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