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里的功德箱本是用于存放香客们捐赠的“香火钱”,但近期却有人专门将目光盯上了这清静之地,趁着庙中四下无人,竟薅起菩萨的“羊毛”,把功德箱当成了自己的“提款箱”。
犯罪嫌疑人贺某某无业没有收入,在莲花县一寺庙内成功盗取“功德箱”内的现金后,意识到偷“功德箱”来钱容易且不易被发现,心生歹念,连续作案六次,共盗窃寺庙“功德箱”内4000余元现金。
经查,贺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日前,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对贺某某决定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盗窃得来的钱财无论大小,都是不义之财,切勿心存侥幸而触碰法律的红线,任何违法行为终会难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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