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水期交通管制的航行通告
各有船单位、船舶:
由于芜申运河枯水期水位降低、航道条件受限制,为保障船舶通航安全,决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水域:芜申运河芜湖段。
二、管制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三、相关要求:
1、交通管制期间,管制水域实行运输船舶单双日分方向通航,日历日单数06:00-22:00允许船舶从芜申运河驶入长江;日历日双数06:00-22:00允许船舶从长江驶入芜申运河;每日0:00-06:00禁止所有运输船舶通行。
2、重载船舶由长江拟进入芜申运河芜湖市航段吃水不得超过2.5米,所有船舶需密切关注水位变化情况,留足富裕干舷,确保通航安全。
3、所有船舶严格遵守《内河避碰规则》,加强瞭望,注意观察助航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采用安全航速航行,谨慎驾驶,注意避让,禁止追越和并行。
4、严禁在桥区、狭窄航段和非锚泊水域锚泊。
5、加强VHF65频道值守,遇有紧急情况,应当立即采取安全应急措施,及时向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6、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海事管理机构)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7、2023年第02号航行通告《关于芜申运河芜湖市区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航行通告》于2025年1月1日0:00停止施行。
芜申运河水上应急救助中心救助电话:
0553-4812395;
第六执法大队水上应急救助电话:
0553-3857822;
第二执法大队水上应急救助电话:
0553-7851867。
芜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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