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祭日,由国家权力机关决定设立。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2018年12月13日,《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正式生效,将“默哀一分钟”的倡议明确列入法规当中。
举行国家公祭仪式鸣放警报时,除了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正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以外,机动车、火车、船舶和其他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87年前的今天
1937年12月13日
侵华日军在南京城
开始了40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
30万同胞惨遭杀戮
如今仅存32人亲历者
让我们“重回”
1937年冬天的南京
南京中华门
1937年12月12日
中华门防线被攻破
南京中山陵
1937年12月13日
24位中山陵
警卫官兵壮烈牺牲
南京中山门
1937年12月17日
日军举行入城仪式
血腥屠城
南京师范大学
艺术学院
1938年
女孩排成队
日军暴行肆虐
南京最黑暗的六周
30万人民被屠杀
从1937年12月13日至1938年1月,侵华日军在南京大肆屠杀没有抵抗能力的无辜军民,整个过程还伴随着奸淫、掠夺、焚烧和破坏。文化古都遭受了史上空前黑暗的六周。期间,南京三分之一的建筑被毁坏,市内发生两万多起强奸、轮奸暴行,无数财物被掠夺。
今天
我们以国家的名义
祭奠30万遇难同胞
无论你在哪个城市
如果听到警报声
无论你在做什么
都请停下来
为遇难同胞
低头默哀1分钟
铭记历史,勿忘国耻!
振兴中华,吾辈自强!
来源:中国警察网
编辑(初审):索郎卓玛
复审:董风茂
终审:顿珠扎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