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情况通报(第三十七期)

政务   2024-12-17 22:29   西藏  

“小头盔”守护“大安全”
骑乘安全从“头”做起
牢记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为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
安全头盔佩戴率
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
昌都全市交警部门持续开展
“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
一盔一带

安全出行 平安回家

乘摩托车、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一盔”是指安全头盔
“一带”是指安全带
汽车安全带是约束人员的一种安全装置

昌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昌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场教育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17起,警告6起。


察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察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获并处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23起。


八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八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获并处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16起。


贡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贡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获并处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3起。


江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江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获并处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6起。


芒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芒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获并处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10起、未系安全带4起。


卡若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卡若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获并处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2起。

边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边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获并处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18起。

类乌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类乌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获并处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7起。


丁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丁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获并处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11


来源:昌都交警

编辑(初审):陈玖

复审:董风茂

终审:顿珠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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