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情况通报(第三十六期)

政务   2024-12-13 18:13   西藏  



“小头盔”守护“大安全”
骑乘安全从“头”做起
牢记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为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
安全头盔佩戴率
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
昌都全市交警部门持续开展
“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
一盔一带

安全出行 平安回家

乘摩托车、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一盔”是指安全头盔
“一带”是指安全带
汽车安全带是约束人员的一种安全装置

昌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昌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场查获并处罚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12起。


察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察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获并处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23起。


八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八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获并处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21起。


类乌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类乌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获并处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9起。


芒康洛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芒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获并处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1起、未系安全带1起。


左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左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获并处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2起、未系安全带1起。


卡若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卡若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获并处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1起、未系安全带1起。

贡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贡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获并处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2起,未系安全带11起。

边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边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获并处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9起、未系安全带1起。




丁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丁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获并处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3起、未系安全带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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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使用及佩戴头盔?


正确佩戴头盔的方法

1.在佩戴头盔前要量好头围或者试戴头盔,确定头盔的尺寸,并在佩戴时将头盔后部的调解器开至最大。
2.调试好头盔后,打开头盔上的束带,水平放置于头上,不可前仰或后翘。
3.将调节器旋紧,上下左右摇摆头部,直到头盔不晃动并感觉舒适。
4.调节头盔两侧组带黑色分叉扣的度,使耳朵的位置位于中间。
5.将下巴插口的位置,调整好长度并扣紧,在下颚处留出一指的空隙即可。


正确使用安全带的方法

1.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的技术状态,如有损坏应立即更换。

2.要正确使用,三点式腰部安全带应尽可能系在髋部,不要系在腰部,肩部安全带要放在胳膊下面,应斜挎胸前。

3.使用安全带时不要让其压在坚硬易碎的物体上,如口袋内的手机、眼镜、钢笔等。

4.不要让座椅背过于倾斜,否则会导致安全带不能正常伸长或收缩,影响使用效果。安全带的扣带一定要扣好,防止受外力时脱落而不能起到保护作用。


我们倡议:

一、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骑电动自行车外出时,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载一人、不闯灯”。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固定卡扣。

二、规范使用安全带

驾驶汽车时系好安全带,儿童乘车时不要抱着孩子坐车;要给孩子合适的乘车位置,建议尽量给孩子选择左后位置乘坐,建议使用安全座椅。

三、倡导文明礼让

不管是步行、骑行或者驾驶机动车,我们都应该各行其道,这样才能保障道路通畅,避免不必要的交通事故发生。横穿马路时,请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四、遵守交通法规

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遵守交通规则,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五、杜绝危险出行

杜绝危险驾驶,严禁酒后、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牢记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

请您在驾乘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给自己和家人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规范使用安全带

来源:昌都交警

编辑(初审):索郎卓玛

复审:董风茂

终审:顿珠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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