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林草科技推广项目成果储备,更好服务林业重点工作,请成果所有单位对照成果填报相关要求,于7月12日前将涉及“三北”工程、集体林改、国家公园和“以竹代塑”等领域的科技成果填报录入成果库。
成果须通过地市级以上有关科技成果评价机构鉴定、认定、验收、评价,或经审(认)定的林草良种、授权发明专利等。要求成果所属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先进、适用、成熟、宜推广,对生产建设、生态保护和农民增收等具有良好的支撑促进作用。
成果填报网址http://124.205.185.55:8080/index.asp。已注册过的单位可以直接登录网址进行填报。未注册单位,请先进行注册(注册系统选择“国家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管理信息系统”,注册页面中主管单位须选择“陕西省林业厅”),注册完成后电话联系我办,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然后下载操作手册,按说明完成填报工作。
填报的科技成果经审核通过后入选国家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已经入库的科技成果,不再重复填报。
监制:王锐
编辑/制作:李红娟 李佩瑶 奥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