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韶关!惹事还袭警,判刑!

民生   2024-11-25 10:26   广东  

去酒吧与安保人员发生冲突

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还袭警

最终锒铛入狱,后悔莫及

南雄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袭警案

以公正判决守护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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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据悉,2023年7月,被告人朱某和朋友刘某在南雄市一酒吧与安保人员发生冲突,南雄市公安局接警后派员到场处警。朱某情绪激动,继续跟酒吧安保人员争吵、推搡。现场民警、辅警劝双方冷静处理,但朱某拒绝配合,还辱骂、推搡民警、辅警,引来许多路人围观和拍照。执勤警察遂口头传唤朱某到派出所处理纠纷并准备将朱某带走,遇刘某阻挠,朱某激烈反抗并扳伤一名辅警的右手大拇指、抓伤一名民警的下体、咬伤一名辅警的右手臂,造成三人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两名辅警的身体损伤程度属轻微伤,一名民警的身体损伤程度未达轻微伤。案发后,南雄市公安局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南雄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无视国家法律,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被告人朱某实施暴力袭警行为,引发多人围观拍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部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及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以案说法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中如遇矛盾纠纷,应理智处理,当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时,要积极主动配合、尊重和支持人民警察的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切莫因一时冲动抗拒执法甚至暴力袭警,以身试法挑战法律的底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南方+

编辑:李建群

责编:陈云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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