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国南(1914年-1997年1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湖南省平江县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1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97年12月10日,因病在长沙逝世。
土地革命时期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三军团第三师九团连政治指导员,补充师营教导员,团政治委员。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卫生部第二兵站医院政治委员,总政治部直工部巡视团主任,总供给部政治部主任,冀中军区第十军分区,第九军分区政治部主任,晋察冀军区陆军中学政治部主任,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大队政治委员。
解放战争时期
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察冀军区第五军分区副政治委员,第四野战军补充二师政治委员。
建国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湖南军区后勤部政治委员,粤北军区副政治委员,广州市公安总队第二政治委员。
1953年,中央军委决定将第25步兵学校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体育学校,担负培养全军院校体育教员、部队体育参谋人员、基层体育骨干。
1954年,出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体育学校首任政治委员。
1957年,任湖南省军区副政治委员。
1997年12月10日,因病在长沙逝世,终年82岁。
所获荣誉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1988年7月,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