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 | 屏边县“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打通河湖治理“最后一公里”

文摘   2024-11-01 20:56   云南  




为全面解决河湖保护治理中的顽瘴痼疾,加速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屏边县充分利用“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制度优势,汇聚三方力量,确保河湖问题整改到位,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




近日,屏边县水务局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共同对南溪河、新现河开展联合巡查。巡查队伍聚焦群众乱倒弃土弃渣、私搭乱建、非法采砂等关键问题点及遥感图斑问题点,深入了解了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听取了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并集思广益,为问题解决提供了有力支持。




针对整改存在的困难,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分类施策。针对群众河湖保护意识薄弱的问题,公安和检察院依托司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和群众威信,深入开展思想工作,引导群众认识到自身不当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和后果,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群众纷纷表示将积极配合整改,并明确了“四乱”问题的整改时限。
针对非法采砂易发区域防治难题,巡查队伍现场研提解决方案,提出“宣传引导为主,监控处罚为辅”的工作方案。县水务局将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对周边村寨开展常态化宣传,完善宣传警示标语,加深群众对非法采砂的认识,引导群众正确满足用砂需求,严禁到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挖乱采,从源头遏制非法采砂行为。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在重点区域布控监控设备,实现实时监管,坚决打击非法采砂活动。




下一步,县水务局将继续加强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的沟通协调,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河湖治理专项行动和重难点问题的会商研讨,拓展沟通协调的深度和广度,共同破解工作难题,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确保“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来源:红河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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