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河湖保护治理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持续清理整治江河、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推动河湖库面貌持续改善。
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省河长办、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印送2023年度河湖库“清四乱”部分典型案例的通知》,并决定公布10起河湖库“清四乱”典型案例,指导各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以案为鉴,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坚决清存量、遏增量,全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安全河湖、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
文山州砚山县盘龙河违建临河简易房屋案
【关 键 词】
盘龙河 违规乱建 拆除
问题描述:2022年水利部监督检查组发现盘龙河砚山县平远镇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建有砚山县公路管理段洪福管理所管理用房及退休职工私自建设多间简易房屋。
违法违规情况:经核实,该地块属于50年代323国道砚山县公路管理段洪福管理所建房用地,于1995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因该建设用地公路管理段洪福管理所管理用房建在稼依水库管理范围内,多间简易房屋建在盘龙河管理范围内,违反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整改措施及成效:砚山县河长办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及时限,并于2022年11月将整改工作方案印发至各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2023年2月,砚山县公路分局、平远镇人民政府投入装载机、挖机3台,联合对公路管理段洪福管理所办公用房及简易房屋进行拆除,拆除面积1500平方米。
文山州砚山县盘龙河违建临河简易房屋案例
河道管理范围对防洪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本次对砚山县盘龙河违规“乱建”临河简易房屋进行拆除,不仅消除了河道行洪隐患,也起到了警示的作用。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流沙河非法采砂案
【关 键 词】
流沙河 河道 非法采砂 取缔
问题描述:2023年8月,巡河发现流沙河勐混镇曼扫村存在河道非法采砂情况。经调查,该采砂点无河道采砂许可,属于未经批准擅自采砂行为。
违法违规情况:河道非法采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
整改措施及成效:勐海县水务局联合勐混镇人民政府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执法巡查专项行动,对未经批准擅自采砂行为立案查处,现场销毁采砂设备1台,取缔采砂点1处。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流沙河非法采砂案
流沙河流经勐海镇、勐遮镇和勐混镇等,对于勐海县生态、经济意义重大,开展流沙河非法采砂整治工作,维护了流沙河河道安全稳定,保护了生态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供稿:厅河长处
编辑:陈俊廷 陈 辉 刘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