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食品安全“红黑榜”(第六期)

文摘   2024-12-14 11:01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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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食品安全“红黑榜”(第六期)

为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升食品经营安全整体水平,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红黑榜”评定活动,予以公开通报。“红黑榜”实行动态管理,被列入“黑榜”的学校食堂、食品经营户整改到位经县级监管部门现场核查确认后,可申请移出“黑榜”。让我们真诚期待各位学生家长、媒体工作者、社会各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督促有关学校积极整改。

本期发布红榜1家黑榜1家

根据现场检查结果,现将食品经营单位“红黑榜”名单公示如下:





红  榜


夏河县曲奥乡中心小学

对供货方各类资质证明进行公示。

就餐场所干净整齐。

餐具洗消间规范干净。

操作间、储存间卫生干净,食品原料分类分区储存整齐。

上榜理由:1.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2.严格按照要求对供货方资质票据进行查验、归类、公示;3.后厨操作间和就餐场所卫生干净整洁,“三防”措施有效落实;4.食品留样规范、记录齐全;5.餐饮具清洗消毒到位,各类餐用具放置规范;6.食品原材料存储规范,离地离墙、分类分区存放。



黑  榜



夏河县皮娃餐饮店(重庆小面)

食品加工操作间混乱,食品原材料随意摆放,液化气随意放置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餐厨垃圾未及时处理,垃圾桶未加盖。

食品冰柜内生熟混放,无防护措施。

餐具未及时清洗、消毒。

评定理由:1.食品加工操作区混乱,食品原材料随意摆放,液化气随意放置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一定安全隐患;2.餐厨垃圾未及时处理,垃圾桶未加盖;3.冰柜内食品归类摆放混乱,生熟食品和食品原材料混放,无任何防护措施;4.餐饮具未及时清洗、消毒,消毒设施设备不足;5.未严格落实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6.负责人、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夏河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红黑榜”的示范带动作用,严格要求学校食堂、食品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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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潘   璐
审   核/袁茂润
总审核/何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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