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公众号平台改变了推送规则,每次阅读后,请点一下“在看”。这样,每次更新推送才会第一时间出现在您的订阅列表里!
近期知识星球分享较多最新cailiao,可以围观哦!
荐读:
建议下载!《中国纪检监察报》审查调查实务精编(经验篇)尽快下载!中央纪委网站“你问我答”栏目汇编(2021-2023)
啥?word版?
加入知识星球即可!
扫描推文顶部二维码!
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区别
区别 | 党纪处分 | 政务处分 | 处分 |
处分主体 | 党组织(党委、党组、纪委) | 监委 | 任免机关、单位等 |
处分对象 | 党员 | 公职人员 | 公职人员及 非公职人员 |
适用情形 | 违纪(违反党的纪律) | 违法(职务违法和其他违法) | 违规违纪违法 |
处分依据 | 党纪处分条例 | 政务处分法 | 政务处分法、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国企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等 |
程序规定 |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 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监察法及实施条例 | |
处分种类 | 5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 6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公职人员同左,其他事业人员4种: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开除 |
合并处理 | 最高处分加重一档 | 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 | 公职人员及其他事业人员同左 |
处分权限 | 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 | 干部人事管理权限 | 管理权限 |
证明标准 | 明确合理可信 | 清晰且令人信服 | 参照清晰且令人信服 |
措施权限 | 7项审查措施:谈话、查询、调取、勘验检查、鉴定、暂扣、封存 | 15项调查措施:前5项同左+询问、讯问、留置、冻结、搜查、查封、扣押、通缉、技术调查、限制出境 | 谈话、调取等必要的调查取证措施 |
涉案财物 | 收缴、责令退赔 | 没收、追缴、责令退赔 | 公职人员及其他事业人员同左 |
一般程序 | 支部大会决议 | 无需召开支部大会 | 无需召开支部大会 |
救济程序 | 申诉(逐级直至中共中央) | 复审、复核 | 复核、申诉 |
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区别
党纪处分,是党组织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给予的惩戒。
政务处分,是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的惩戒。
处分,包括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的惩戒,以及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对所属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的惩戒。常见的包括以下四种:
一是任免机关、单位依照《政务处分法》等规定,对违法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公职人员给予的处分,处分种类同政务处分种类。
二是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规定,对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以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的处分,处分种类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开除4种。
三是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对违反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劳动纪律方面的规章制度的职工(不含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给予的处分。
四是行业协会、商会等其他社会组织对其会员违反自律规则和协会章程的执业行为相应给予的惩戒。比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和纪律处分措施实施办法》规定,对自律管理对象中的个人实施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行业内谴责、公开谴责、不得从事相关业务、加入黑名单、取消基金从业资格以及协会规定的其他纪律处分措施。又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规定,对会员违规行为作出的纪律处分种类有训诫、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取消会员资格6种。再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规定,对会员违规行为实施惩戒的种类有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3种。
法条链接(点击超链接有全文可以复制,感谢纪法思享公众号)
1.处分主体:《党章》第43条,《纪委工作条例》第31条,《监察法》第45条,《政务处分法》第2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2条,《国企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第2条
2.处分对象:《党纪处分条例》第6条,《政务处分法》第2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2条,《国企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第2条
3.适用情形:《党纪处分条例》第6条,《政务处分法》第2条,《监察法实施条例》第23、24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2条,《国企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第2条
4.处分依据:《党纪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国企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5.程序规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监察法》第5章、《监察法实施条例》第5章,《公务员法》第63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4章,《国企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第4章
6.处分种类:《党纪处分条例》第8条,《监察法》第45条,《政务处分法》第7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4条,《国企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第7条
7.合并处理:《党纪处分条例》第24条,《政务处分法》第15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8条,《国企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第9条
8.处分权限:《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第3条,《监察法》第16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24条,《国企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第26条
9.证明标准:《监察法实施条例》第62条
10.措施权限:《纪委工作条例》第36条第4款,《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40条,《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第4章,《监察法》第4章,《监察法实施条例》第4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25条,《国企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第27条
11.涉案财物:《党纪处分条例》第43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58条,《监察法》第46条,《监察法实施条例》第208条,《政务处分法》第25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13条,《国企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第15条
12一般程序:《党章》第40条第1款,《纪委工作条例》第37条第2款,《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第14条
13.救济程序:《党章》第4条,《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18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59条,《监察法》第49条,《政务处分法》第5章,《公务员法》第15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5章,《国企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第5章
参考文献(可以点击超链接,感谢纪法思享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微信号 : zysfzl2021
知识星球:党建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