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小学生每人每年补助125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

政务   2024-10-17 11:23   安徽  

近日,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发布宿州市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具体内容如下:

图为网站截图

宿州市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学前教育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为学生资助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宿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继民生工程后,连续两年将学生资助工作纳入50项民生实事之一。目前,学生资助已形成了以政府资助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的资助体系;实现了所有学段、所有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个全覆盖”;全面建立了“奖、助、贷、 免、 勤、 补、 减”多元政策相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宿州市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学前教育阶段
1.国家资助
资助对象: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资助标准由各地按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县区域内标准统一。
2.校内资助
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图为网站截图)

宿州市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义务教育阶段

1.免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学生。
资助内容: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2.生活补助
寄宿生补助对象及标准: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小学生每人每年补助125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

非寄宿生补助对象及标准: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也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为寄宿生补助标准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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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砀山县融媒体中心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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