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沿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塘坝派出所中队)在开展交通违法查处中依法扣留了一批达到报废标准的“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机动车,当事人在30日内不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并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27日
附:拟报废车辆清单
近年来,沿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塘坝派出所中队)在开展交通违法查处中依法扣留了一批达到报废标准的“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机动车,当事人在30日内不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并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27日
附:拟报废车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