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3起酒醉驾案例!不酒驾,才能久驾!| 五大曝光

政务   2024-10-28 17:38   贵州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警察叔叔也总是不断地劝导大家
可偏偏有些人就是心存侥幸
酒驾醉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
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不负责
更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
对于酒驾
“零容忍”
现对近期查处的3起酒驾违法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一

万某(男,持C1有效机动车驾驶证),10月25日晚00时42分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江口县凤凰路凤凰小区路口南50米,被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56mg/100mL,其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例二

杨某(男,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10月24日晚20时30分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凤凰路凤凰小区南50米处,被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2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其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例三

段某(男,持C1有效机动车驾驶证),10月24日晚20时30分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象狮大道楠木路路口西50米处,被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3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其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饮酒驾驶违法

醉酒驾驶犯罪


酒驾醉驾标准

饮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驾的危害

01
判断和操作能力减弱

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02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04
容易心存侥幸

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安全来自长期警惕

事故源于瞬时麻痹

铜仁交警将持续

加大酒驾、醉驾等

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请大家自觉抵制酒驾醉驾

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来源:铜仁交警
一 审:徐   锐
二 审:王   磊
三 审:张文华

沿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车管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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