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上高速 以身试法“驶”不得 | 五大曝光

政务   2024-10-23 17:06   贵州  

无证驾驶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已注销(或吊销)驾驶证在三个记分周期内未审验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 

无证驾驶

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威胁

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可总有些人

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会面临罚款、拘留的处罚

却依旧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案例曝光

10月21日,高速交警玉屏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大龙匝收费站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下午16时39分许,一辆车牌为“贵DY****”蓝色小皮卡车预警异常。

随后,该车在驶出收费站广场后被执勤民警拦停接受检查。

当执勤民警要求该驾驶人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时,该驾驶人一直支支吾吾,出示不了相关证件。民警通过警务通现场查询,发现该驾驶人没有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信息的记录,涉嫌无证驾驶,铁证面前,该驾驶人对其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该驾驶员甘某某交代,其驾照还在考取当中,今日从田坪出发来大龙接一个工人,想着就开一段没什么问题,开了也一定被查到,于是便抱着侥幸心理大胆开车上路,不曾想刚驶出收费站就被交警当场查获。执勤民警对甘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高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甘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会面临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严厉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所有的无证驾驶

说到底都是侥幸心理在作祟

“开了也不一定被抓啊”

殊不知

一时的侥幸

造成的有可能是终生遗憾!

“无证驾驶”及相关处罚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的危害

01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常存在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加之驾驶人心理素质差,看见交警执法时会存在违规掉头、紧急制动、走非机动车道等躲避执法检查,做出违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0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无证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可能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03. 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条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案件。

高速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其行为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切莫存在侥幸心理

来源:铜仁交警

一 审:徐   锐
二 审:王   磊
三 审:张文华


沿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车管业务咨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