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法院:法庭搬到家门口 赡养纠纷得化解

政务   2024-12-10 19:24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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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下午,南康区法院在东山街道上垅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为更好地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以巡回审理的方式,将审判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年过九旬的刘奶奶赡养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刘奶奶膝下有三个儿子,老伴已去世多年,现已年过九旬,体弱多病,无生活来源。2024年6月因病入院治疗,欠缴医疗费用两万余元。因对医药费缴纳事宜以及老人的赡养问题,三个儿子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刘奶奶遂向法院起诉。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刘奶奶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该案系赡养纠纷,对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有示范指导作用,遂决定采用巡回审理的方式,将庭审现场搬进上垅村村委会,并提前联系村干部共同参与调解。



庭审中,三兄弟均向法官表明愿意赡养母亲,只是因为三兄弟之间的矛盾,导致医疗费用等事宜一直不能达成一致。承办法官在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了解到三兄弟矛盾症结后,当即组织进行调解,将法律责任、父母恩情、家庭和谐等方面融入调解,提出“搁置矛盾,只谈赡养”的方法,并建议以情绪更为稳定、矛盾更缓和的小弟作为赡养费用收支的牵头人。在法官、代理人及同村村民的共同劝导下,最终三兄弟对刘奶奶的赡养问题达成共识,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村干部及当地群众五十余人旁听庭审,该案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下一步,南康区法院将进一步深化“寻乌经验”,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巡回审理,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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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一庭

编辑:李知澈

校对:毛敏晅 邱玉香

审核:黄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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