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因被执行人刘太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自愿提供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作为悬赏金,用于支付提供新线索的单位或个人的奖赏。故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太阳
性别:男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办塔坰(坳)安置点*期*号
身份证号码:3621031981****2710
执行案号:(2020)赣0703执1585号
未履行标的款金额:11.1588万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797-668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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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执行局
编辑:李知澈
校对:毛敏晅 邱玉香
审核:黄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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