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3年12月,朱某四人来到县城张某家赌博,由张某提供赌具和分发3000元筹码当赌资。参与赌局的陈某输光所有筹码后,两次向朱某购买共计4000元筹码。次日朱某拿着筹码找陈某兑换钱,遭陈某拒绝,二人发生口角,遂报警。
派出所受理案件后对所有参赌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对相关人员拘留五日、没收赌资每人2950元,没收麻将2副和筹码牌116张,并作出处罚决定书。在向朱某送达后,法定期间内,朱某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亦未履行缴纳赌资的义务。故安康市紫阳县公安局对朱某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
紫阳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紫阳县公安局所提交的资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有事实依据,证据充分合法,处罚主体适格,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具有法定执行效力, 因被申请人朱某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紫阳县公安局的强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裁定: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收缴被申请执行人朱某赌资2950元准予强制执行。
来源:安康市紫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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