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株洲市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以下简称“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89.7亿元,增长12.4%;实现利润总额15.8亿元,增长21.3%;实现营业利润15.6亿元,增长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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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单位规模看,中小微型法人单位营业收入增速快于大型法人单位。中、小、微型法人单位共336家,占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法人单位数的99%,共实现营业收入187.7亿元,占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98.9%,增长12.6%,其中微型企业营业收入增长最快,增长303%;大型法人单位2家,实现营业收入2亿元,占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1.1%,下降1.3%。
从产业类型看,文化制造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增幅高于文化批零业和文化服务业。文化制造业法人单位223家,占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的66%,实现营业收入165.0亿元, 占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87%,高于文化批零业和文化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13.9个百分点。
从行业类别看,焰火、鞭炮产品制造法人单位营业收入增长快于新闻信息服务、创意设计服务等行业。焰火、鞭炮产品制造法人单位181家,占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的54%,实现营业收入140.1亿元, 占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73.9%,高于新闻信息服务、创意设计服务等行业,营业收入增速14.8个百分点。
从区域看,四县市法人单位贡献大于主城区。四县市法人单位267家,占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的79%,共实现文化产业营业收入181.9亿元,占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95.9%,增长13.8%;城市五区法人单位71家,占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的21%,共实现文化产业营业收入7.8亿元,下降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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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飞鸿
一审:胡任 二审:马晶
三审:张坚煜
信息来源:株洲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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