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

文摘   2024-11-01 18:01   山西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莒南法院对下列14名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给予曝光。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责编:张帆

编辑:九月

来源:莒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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