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
也是有关违法犯罪的高发期
近日
桐庐公安连续查获多起
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
2024年12月26日
分水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
分水镇大路村一处农宅内
可能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
民警立即带队前往处置
当场查获各类无证烟花爆竹300余箱
经查,嫌疑人徐某有过多次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处罚前科
到案后
他只承认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对于其它情况均拒不交代
想以此蒙混过关
办案民警通过大量调查取证
最终查实了徐某通过贩卖无证烟花爆竹
获利7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
桐庐公安已依法对徐某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12月24日,横村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宾馆一楼大厅非法存储烟花爆竹2箱46个,约122公斤。
2024年12月24日,横村派出所民警在莪山乡塘联村某居民家中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共计44箱,约399.25公斤。
2024年12月23日,瑶琳派出所民警在瑶琳镇桃源村某居民家老房子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45箱3个,约550公斤。
2024年12月21日,高速交警支队民警在临建高速瑶琳收费站例行检查时,发现有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瑶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当场查获烟花爆竹19箱221个,约350公斤。
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
从业人员必须具备
烟花爆竹从业许可证
任何人都不能非法经营、买卖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消除安全隐患
涉及桐君街道、旧县街道、城南街道、凤川街道四个行政区域。
桐君旧县区域东至杭新公路脉地坞(含);北沿凤凰山脉至浮桥埠王家山(原四海食品公司后山);西至新老桥北路交叉口(浮桥埠高岭村窑塘里),沿洋塘大桥、分水江至西武山大桥南侧;南起西武山大桥南端,沿蒦子山至富春路中石化加油站。
城南凤川区域东至凤川大道,南沿城南路、宝兴路、杭黄高铁线,至金中路交叉口,西沿金中路、环城南路、河湾路及其延伸段,北至富春江与桐君区域合围。
上述区域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资料/桐庐公安
编辑/何晓
一审/王泽
二审/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