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临沂官方提示!

政务   2024-12-23 10:43   山东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关于预防“招工陷阱”的温馨提示 
提醒广大求职者
到正规职业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求职
警惕高薪虚假宣传



关于预防“招工陷阱”的温馨提示


近来,部分“黑中介”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虚高工资信息和待遇良好的岗位信息,欺骗求职者应聘并违规收取各类费用谋取利益,但实际提供的工作岗位和薪资待遇与之相差甚远。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广大求职者要到正规职业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求职,警惕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的“每天300-500元保底9000元”等高薪虚假宣传。为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就预防“招工陷阱”温馨提示如下:
一、充分了解用人单位真实信息。劳动者在应聘求职时,应主动了解单位是否正规合法,必要时查看单位(中介机构)相关证照,在求职时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核实用人单位真实信息,并前往实地考察。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押金、服装费、保险费、报名费、体检费等费用或要求劳动者抵押身份证、毕业证、从业资格证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如在求职时遇到此类情况,请不要相信,并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如造成财产损失也可报警求助。
二、务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明材料。广大劳动者在务工时一定不要轻信任何人做出的口头承诺,务必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必须明确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事项。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须遵守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务必保存好一份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与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将会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拒绝按程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劳动合同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一定要主动投诉维权。
三、平时注意保管留存好维权证据。劳动者在上岗前,务必清楚了解用人单位的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和工作岗位及地点。平时要注意尽量收集并妥善保管好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收取押金的凭据、被拖欠工资的结算单或欠条以及其他能够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以备发生纠纷时提供相关证据,证据材料越充分,人社部门为您追回工资的效率越高。

四、及时通过正规举报投诉渠道依法理性维权。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拖欠应得的劳动薪酬,或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切记要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可向违法行为发生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临沂市人社部门举报投诉机构电话及地址》附后)或扫描附件下面的“临沂市欠薪码上办”二维码反映;如果持有用人单位工资欠条的,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提交投诉材料后,人社部门需要一定的时间对投诉案件进行核实调查。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在5个工作日内立案,并及时依法调查取证。如果相关投诉的事实清楚,提供的证据确凿,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或处理处罚。相关调查会在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期间,办案人员会适时与劳动者反馈处理进展。


附件


临沂市人社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及地址


临沂市劳动维权二维码




扩散!提醒!


来源:琅琊新闻网

编辑:孙晓彤   审核:马宝玉   终审:崔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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