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的乡间小路上
一辆的士车停在路中间一动不动
并造成了交通拥堵
同时
民警发现刘某浑身散发着酒气且意识不清
随即将其带回大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为193mg/100ml
涉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民警调取了车内录像
确认了该车驾驶人为刘某
经血检
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91.98mg/100ml
属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原来
11月2日凌晨2时许
刘某在等待出租车充电过程中
与朋友相约到烧烤店吃夜宵喝酒
早上近6点刘某酒后驾车离开
最终刘某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
刘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请广大驾驶人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审签:谭小军
编审:王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