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示,莘县两个!

民生   2024-11-05 10:41   山东  



11月1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发布《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聊城6名传承人拟被评估为“优秀等次”,24名传承人拟被评估为“合格等次”。

公示原文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部署开展2023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全省394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参加评估,经过传承人自评自查、各地评估、资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形成评估结果建议,“优秀等次”78名,“合格等次”314名,“丧失传承能力”2名。现将评估结果建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5日。如单位或个人对评估结果建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实名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反映。

联系电话:0531-51791720

电子邮箱:sdsfyc@shandong.cn

附件:2023年省级非遗传承人评估结果建议公示表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1月1日


莘县政务新媒体出品
来源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编辑 | 杜秀华
审核 | 岳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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